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
2006年3月31日上午10:30,昆明市建设局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对宝善街公交站台改造工程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工程由五华区道桥处在未办理《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现场执法队员开据《建筑项目违法违章通知书》要求项目负责人到昆明市建设局监察大队配合调查。但该处负责处理此项目的工作人员称五华区内所有市政道路工程均由他们负责审批施工,对市建设局处理意见持有不同看法,经市建设局执法人员多次电话通知及解释后仍拒不接受调查处理。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施工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精神,宝善街公交站台改造工程属于市政设施改造项目,应当办理《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五华区道桥管理处在此项工程前已多次违反《通告》精神,先后在正义路改造、羊仙坡改造等工程中均未办理《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多次被群众举报。鉴于上述情况,市建设局将对五华区道桥管理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根据《昆明市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不良信用纪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给予不良记录一次,在昆明建设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希望引以为戒。
昆明市建设局
二○○六年四月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