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热点文章 |
|
|
 |
热门下载 |
|
| |
|
|
| 市建设局初步完成“阳光政务”建设工作 |
|
| 时间:2007-7-13 15:32:15 点击次数:
|
|
2007年6月初,根据市纪委应书记到市建设局调研时关于强力推进阳光政务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阳光政务”工作会议部署及《市纪委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市建设局列入“昆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第一期工程的试点单位,要求6月30日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和数据接入工作。 市建设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工作,成立了纪检组长、分管副局长为负责人,局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窗口及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政务”工作组。于 6月7日、14日、19日三次召开“阳光政务”专题会议,各处室加快了工作步骤,对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细化。目前,所有行政事项公开内容的规范工作已基本完成,待市法制办审定。局信息办按要求梳理了局信息系统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与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于6月13日接通了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进行了传输数据的测试。参照“深圳建设信息网”阳光政务专区内容,在“昆明建设信息网”设置了阳光政务专区,按市政府、市纪委要求,市建设局所有事项在市政府网站、市纪委系统、市建设局阳光政务专区公示。21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听取“阳光政务”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局行政审批事项分批进入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下发《关于做好市建设局“阳光政务”行政审批事项分批进入市纪委监察系统的通知》。7月3日,局领导带队,局阳光政务工作组对各处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经检查,大多数处室已按要求开展工作。 根据2007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市建设局行政审批事项共13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非行政许可6项。此13项(含20个子项)属本次“阳光政务”工作范围。 第一批共有6个行政事项(9个子项),均在窗口接件,使用市建设局信息系统办件,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5个环节,流程清晰,6月25日进入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第二批共4个行政事项(5个子项),市建设局信息系统中均有流程,根据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有关要求,对有关办件流程进一步完善后,已于7月3日进入市纪委监察系统。以上,共有14个子项进入市纪委监察系统。自6月25日起,已受理88件,均进入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接受市纪委、市便民服务中心的监察,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目前,办结27件,未超时;其余正抓紧办理,未超时。 目前尚有6个行政事项(子项),为近年来新增事项,市建设局信息管理系统无流程设置,正抓紧设计和完善流程,计划最迟8月底,作为第三批事项进入市纪委监察系统。 下一步,市建设局将认真按照省、市“阳光政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行政事项的监督管理,切实把“阳光政务”的工作落到实处。 ■ |
|
| [返回前页] |
|
|
|
| 上一篇:建设局系统隆重举行“庆七一、迎十七大”纪念活动 |
| 下一篇:没有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