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依法查处昆明地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社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建设工程项目的违法违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110”社会联动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承诺时间 1、查处项目的办理时限:调查取证7日内完成,处罚2个工作日内完成; 2、“110”社会联动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服务,当日接件当日办理; 3、来信、来电、来访的举报处理,2日内办结。
办公地点:东风东路47号建筑大厦12楼昆明市建筑管理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3168553
本处室以上服务内容和承诺时间,自公布之日实施。凡不满意者可找局长投诉。电话:3175218、3135590。局办公室设专人记录、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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