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负责安全生产前提条件审查工作; 2、办理建筑企业安全资质证书; 3、处理安全事故。
二、承诺时间 1、对施工安全生产前提条件审查,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对建筑企业申报安全资质证书,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省建设厅审批; 3、安全事故处理,接到施工单位四级以上重大事故报告,立即进入现场,及时处理,一个月内处理完毕。
办公地点:东风东路47号建筑大厦12楼昆明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联系电话:3114037 3164454
本处室以上服务内容和承诺时间,自公布之日实施。凡不满意者可找局长投诉。电话:3175218、3135590。局办公室设专人记录、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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