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镇处职责 编报全市县城建设、小城镇建设项目和补助经费的计划;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报批、实施工作;负责小城镇试点乡镇建设的审批及总结推广工作;负责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运用;负责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认证工作;参与撤乡并镇、撤乡建镇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协调管理工作。
二、服务承诺 1、对各县(市)、区建设部门来访来信和要求业务指导做到热情、主动、周到,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县(市)、区报送的文件、申请、报告以及要求解决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每周保证2个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在办公室做好接待服务工作,每周3个工作日下县(市)、区为基层主动提供服务。 3、积极主动配合各项有关重点工程,做好协调村民搬迁、选址、规划、建设工作。
办理地点:东风东路17号1号楼14楼市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3135661
本处室以上服务内容和承诺时间,自公布之日实施。凡不满意者可找局长投诉。电话:3175218、3135590。局办公室设专人记录、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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