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资质证延期审查补审通知
各县(市)区未参加资质证延期审查的建筑业企业: 至2008年7月1日未参加延期审查的企业资质将到期作废,请你们携带以下证书,按时参加补审。 建筑施工企业补审需携带的材料: 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资料、项目经理证、安全A、B、C三证、专职质检员证、统计信息员证、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有消防资质的企业需提供)、基础工程机械备案证(有地基与基础工程资质的企业需提供)、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资质的企业需提供)。 补审时间:2008年6月10日至11日 上午9:00至12:00点 下午1:30至5:00 地点:昆明市建筑劳务中心 电话:3167675
昆明市建设局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