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昆明市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及个人资格证条件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区、呈贡新城、空港新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及个人资格证条件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昆明市建设局将会同省建设厅对昆明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及个人资格证进行条件审查,办理相关证书有效期延期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资质证、基础工程机械备案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企业内设试验室证(预制构件企业、预拌砼企业)的昆明市各级企业。 企业资质证涉及的个人资格证与企业的资质证同时审查。需审查的个人资格证为:建造师注册证或项目经理证(与其安全B 证对应)、专职质检员上岗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员上岗证、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上岗证、统计信息管理员上岗证。 二、审查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施工企业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查合格; 2、已上报2007年季报、年报和2008年第一季度报表; 3、经考核合格的专职质检员达到下列要求: 特级企业15人以上、一级企业10人以上,二级企业5人以上,三级企业2人以上; 4、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5、无挂靠、违法分包的行为; 6、特殊工种人员执证上岗率达100%,其它各类技术工种人员执证上岗率达80%。 (二)监理企业 1、已上报2007年季报、年报和2008年第一季度报表; 2、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上岗持证人员达到下列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甲级25人、乙级15人、丙级5人;执证上岗人员:甲级40人、乙级25人、丙级10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甲级25人、乙级12人、丙级3人; 3、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已上报2007年季报、年报和2008年第一季度报表; (四)主项、增项中有起重设备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内容的企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基础工程机械备案证与资质证同时审查。
三、审查程序 (一)企业资质证及个人资格证的条件审查,由昆明市建设局建管处会同省建设厅建管处进行。审查时由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正副本及个人资格证交审查部门审查,审查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书面审查。其中,昆明市的二级以上施工企业、乙级以上监理企业、检测企业、基础工程机械备案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及个人资格证由省建设厅建管处进行书面审查;昆明市的三级施工企业、丙级监理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及个人资格证由昆明市建设局建管处进行书面审查。 (二)企业资质审查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停业整顿、吊销资质。 (三)审查合格的,办理书面审查意见。企业资质证在其证书上盖章注明“有效期至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并加盖公章;统计信息管理员上岗证、专职质检员上岗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员上岗证在其证书上盖章注明“有效期至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资质证在其证书上盖章注明“有效期至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并加盖公章。 (四)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按昆明市建设局质安处的通知进行。 四、审查时间、地点 2008年4月21日至25日,在云安会都;2008年5月5日至7日,在昆明市建筑劳务中心。具体安排见:附件1,请各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参加年度审查。 补审时间2008年5月底或6月初,具体时间视前二个阶段的审查情况再安排。 补审时间查询电话:3114042,3167675 五、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的资质证及个人资格证条件审查 (一)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查由省建设厅建管处审查,地点在昆明,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以后,具体时间由省建管处另行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个人资格证可按《昆明市各县(市)区企业资质及个人资格证审查时间表》提前审查。 六、其它事项 (一)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分包企业,须先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企业资质方可进行2008年度审查。需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对未上报2007年季报、年报的企业,统计信息管理员需重新考核,考核合格后,企业资质方可进行2008年度审查。重新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3 (三)2008年度资质审查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企业,在下一个审查期内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审查结果为“停业整顿”的企业在停业整顿期内暂停投标资格,不得进行新的工程建设活动。 (四)在5月1日至6月30日资质审查期间,除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外,暂停受理其他资质的新办、增项、升级。 (五)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特殊工种人员、各类技术工种人员执证上岗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对特殊工种人员执证上岗率不达100%,各类技术工种人员执证上岗率不达80%的企业,昆明市建设局将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受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此次年审工作,时间紧,请各县(市)区建设局认真组织,各建筑业企业积极准备,切实保证昆明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及个人资格证2008年度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昆明市各县(市)区企业资质及个人资格证审查时间表》 2.《需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分包企业名单》 3.《需要重新考核的统计信息管理员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昆明市建设局 2008年3月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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