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到属地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呈贡新城建设局进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各属地建设局审核通过后,到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市建设局审批——建设厅制证——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六)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七)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九)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二)、(四)、(五)、(六)、(八)、(十)项所列资料; (二)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年度财务、统计报表;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核验原件,提供分册装订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三份。
昆明市建设局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