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市场专项检查将在年内展开。日前,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干意见》,进一步掌握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决定,年内联合对招投标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并制订了《招设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检查招投标活动中执行《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情况。专项检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2006年11月底,由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投标职责分工,根据检查的重点内容各自组织进行检查;12月上中旬由各部门组成2~3个联合检查组,对自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联合进行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