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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设局政务信息工作简讯(第1期)

时间:2008-6-6 16:22:59    点击次数:

                       市建设局勘设处近期工作动态简讯
   

    昆明市出台新规:具备条件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必 须设置太阳能供热系统。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促进太阳能利用和发展,建立节约型社会,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矿物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太阳能供热系统在昆明市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中规范化应用。2008年5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昆明市建设局和昆明市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昆明市太阳能供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08 年6 月1 日起,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学校学生公寓、酒店、工厂生活设施、幼儿园、体育场馆、医院、养老院、孤儿院、康复中心、游泳池、桑拿、休闲会所等热能消耗量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配置太阳能集中或分户供热系统。具体措施:一是设计单位应当将太阳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进行系统设计。凡未按要求设计的,又未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给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二是太阳热水系统应纳入建设项目统一施工,建设单位应按相关验收规范、规程对太阳热水系统工程进行验收,不得随意变更施工设计图;三是应用太阳热水系统的情况作为评奖指标优先给予评奖;四是物管企业必须保证太阳热水系统的正常运行;五是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应用太阳热水系统的监督管理;六是太阳热水系统列入建筑工程投资总造价;七是未按规定使用建筑节能产品,将在建设单位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扣除30%用于推动和发展建筑节能产品;八是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使用符合省内地方先进技术规范标准的太阳能利用设备或其他可再生能源。
    与此通知相配套,昆明市建设局编制了《昆明市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选用安装图集》,用于指导设计和施工。之前,云南省建设厅已制定了云南省地方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此次,昆明市制定了比云南省更为严格的标准,对充分利用昆明得天独厚的太阳能优势,促进昆明城市建筑协调、和谐、整洁有序,提升作为代表云南建设发展水平的省会城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昆明市地方标准《昆明市城市道路路缘石•人行道铺砌通用图集》获云南省建设厅审查通过,将为昆明城市道路建设“三交”、“三化”、“三精”提供相关技术标准。2008年5月29日,由云南省建设厅组织的《昆明市城市道路路缘石•人行道铺砌通用图集》审查会在昆明滇池路怡景园召开。会议邀请了部分设计院、科研院校、施工单位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该图集进行了严格的评审、论证,最终获评委会审查通过。 
   《昆明市城市道路路缘石•人行道铺砌通用图集》是应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由昆明市建设局主编,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市政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参编,在原《城市道路排水工程设计通用图》的基础上编制的。该图集适用于昆明市城市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路缘石及人行道与步行街的设计与施工,居住区道路可参照使用。 
    之前,2008年5月,为有效遏制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昆明市建设局下发了《昆明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昆明市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的通知》(昆建发〔2008〕346号),规定凡2008年6月1日以后开工的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昆明市城市道路路缘石•人行道铺砌通用图集》的要求。此次,图集获审查通过,将为昆明的城市道路建设提供新的技术标准,并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规划建设“三高”(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三化”、(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三精”(精心、精细、精品)方面,迈出了有力的一步。今后,昆明的城市道路将以更高质量、更为美观的面貌呈现在市民面前,为我们营造更为优质的生活环境。

    关注农房,造福百姓,云南省召开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 设现场会,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2008年5月1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昭通市组织召开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现场会议,参加会议的主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司长曾少华、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副省长孔垂柱、昆明市副市长杨宁和省委农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地震局的领导以及全省各地州市城乡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及防震减灾部门负责人。会议表彰了2007年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先进单位。曾司长、秦省长、孔副省长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秦省长指出:我省是地震多发地区,对农村民居进行防震加固改造,是贯彻落实中央科学防震、主动减灾,提高农民群众住房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施民心工程的重要举措。2007年,我省超额完成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计划建设任务,但我们仍然面临严峻形势,未经加固的大部分农村民居和公用设施的建筑结构都不合理,整体稳定性不好,抗震性能极差。2008年,各级政府要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搞好协调,按照省政府下达的2008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计划任务,保质保量于明年春节前完成。
    秦省长一行参观了鲁甸县文屏镇鸣楼村拆除重建工程、昭阳区永丰镇绿荫村抗震加固工程建设现场,对已实施完成的农房工程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强调今后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凡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绝不姑息。
    此次会议的召开,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在会议召开的当天,“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了,造成四川灾区农房大面积倒塌,损失无法估量。我们将以此为鉴,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广大的农民早日住进安全、防震的房屋,造福于一方百姓,为创建我们富裕的云南、文明的云南、和谐的云南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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